《孙子兵法》给读者最深刻一个印象,就是反反复复都在纠缠一个“利”字。
那么“利”到底是什么?在这一篇里,它似乎有三层意思。第一层意思是宏观层面的,其名词大抵是“优势”的意思,而动词是维护或增进某种优势的意思。比如“作战”篇中的“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,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”。
“利”的第二层意思,泛指军事行动中的斩获,程度大小皆可。在“军争”篇里,甚至可以指无碍全局的小胜利。像这样的无关宏旨的机会尽可用来喂给敌人作诱饵,最起码起到分散敌人注意力和兵力的作用。这就是孙武从己方立场出发所说的“以患为利”。
而“利”的第三层意思,即便看起来再小,也绝非“小利”,其意义超出一城一池之得失。它的定义就是“先”,即占据先机,抢下先手,在战场上赢得主动。孙武说,对这种具有连带意义或全局意义的“利”,“用兵者”不可须臾松懈对它的追求;而“善用兵者”,更必须能够实现它的最大化,可持续化,以及对后续更多的“利”的转化。
因而在孙武看来,战争前期的一切军事调动,最直接的目的,就是要为己方抢占和营造更多的先机(有连带意义的胜利的机会),并在战争中把这种先机转化为现实的、已到手的胜利——包括用心发现、首先占据、确保实现并不断放大它的影响。
所谓“军争”,就是争夺这样的先机之“利”。正如钮先钟在讲解“军争”篇时所说:“严格说来,所争者不是‘胜’也不是‘利’,而是‘先’。”
但两军对垒,即将大战,是一种我争你也争的形势。“军争为利,军争为危”,预示着此胜彼负,我存你亡的在所避免的结局。这就要求在宏观战争决策(这些都是阳谋)的基础上,既然“争利”,就必须一丝不苟且用尽心机去争。顺理成章地,就必行诡道,必使诈术,采取一切最有效的方法强化自我,打击敌方。
纵观《孙子兵法》从第七篇到第十二篇的内容,可以说主要都是在讨论此类诡道、诈术的细节。第十三篇“用间”也是沿着这个逻辑,虽然它在整体上还具有更独特的意义,会作为单独的一个单元来讨论。
但是,从古到今,那么多的兵书,关于诡道诈术的基本逻辑却没有人完全说透——或许是有聪明人不愿说透,认为“天机不可泄露”。但在《孙子兵法》的这一篇里,作者虽然没有直说,却已“暗含天机”,反映了在他脑子里(或他所理想的“善用兵者”脑子里)的诡道诈术系统的基本框架:那就是一切诡道诈术都是建立在利害之辩的基础上的。
所谓利害之辩,是中国先秦哲学的一个辩论的话题。自中国春秋早期,从先于孔子的时候开始,贵族精英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。他们开始有意识地根据民间利害观及其行为规律,一方面密切与百姓的联系,另一方面加强对他们的影响和约束。
首先,趋利避害本来是人之本性。《管子》中就有 “见利莫能勿就,见害莫能勿避”的说法, 认为人天生就有追求利益、躲避灾害的本能。虽然一般认为《管子》成书较晚,但书中对管仲的思想,却源自比孔子、孙武还要早的年代。
出于这个对基本人性的认识,管仲提出,社会治理,应“牵之以利”,顺民心、足民欲,将国家利益与百姓利益联系、捆绑起来。于是如何对百姓利害观进行考察,以及如何主动使用这种社会知识作为统治工具,也就成为了封建君主治国理政的功课。这种思想,充满了管仲对齐桓公的长篇施政建议。
管仲与孙武都是齐国人。从管仲的视角看《孙子兵法》的利害之辩,人们对它的本质应该看得很清楚:战争的本质,固然是争利。那么逐利的逻辑,就决定了在战争或敌对性竞争的过程中,利欲较旺盛的一方也就较容易被诱骗和误导,从而走上错误的,最终对其自身不利的道路。
一切诡道诈术的基本原理,就在于利用对手的人性缺陷。其实施者,总是想方设法通过表面上迎合对手的逐利欲望,把它引导到预先设置,或在运动中随机设置的困境和危局中去,使其陷入被动的态势和挨打的处境,直至蒙受全局性的失败。
这也就是说,诡道诈术得以奏效的根本原因,就在于它为敌方呈现一种颇有诱惑力的虚假的利(至少是无害的空间),使其察觉不到这种虚假的利实际上已然包藏,或即将转化为对其更大的害。
在战场上,如何为敌方营造这种有利的假象,办法可谓无穷无尽。但所有这些办法,万变不离其宗,那就是必须以较小的代价,勾引敌方统治者或军势将领激发过大的(不切实际的)欲望,让他们在逐利的狂奔之后,承受对自己造成的更大的伤害。
不过,假使有人把战争解释为仅仅是“大骗子”与“小骗子”之间的智力竞赛(有人就是这样解读《孙子兵法》的),胜利只不过取决于骗术的高明与否,却不啻是对一切正义战争的亵渎和对人类历史的无知。在这个问题上,中国经典哲学的义利之辩有着重要的启示。
虽然战争是政治的延伸,但它绝非一般性的政治。一个重要特点,就是没有那么强的普适性的义的约束(就连日内瓦公约也被屡屡违反)。而越没有义的约束,自视强大、有恃无恐的一方的欲望越会爆棚,越容易自陷其害。
因而在帝国主义发动的掠夺性军事行动中,出于其贪婪本性,必然容易被眼前的虚假之利所迷惑和驱使;而被掠夺、被占领的一方,出于公义以及丰富的本地知识(包括对诸多细节的把握),一旦组织得当,也必然能在发起前者始料不及的抵抗。抵抗者对入侵者所施展的诡道诈术也必然更加有效。因而对入侵者而言,往往除了为应战方制造新一代的抵抗领袖和民族英雄之外,很难实现任何值得炫耀的结果。
点评:
每当以邪恶之心加害世人,终会以贪图小利而自我加害;而每当以正义之心剪除邪恶,定会以“与民同利”而开创新局。这样的例子,屡见不鲜。
在当今世界上,帝国主义战争在某些地方仍时断时续;帝国主义式经济战、贸易战和科技战却在更大范围内蔓延。在这种新的战争中,在垄断欲望的驱使下,也会出现一批新的霸凌天下的好战者。那些不愿向垄断王国俯首称臣的市场参与者们,也必然会以前者想不到的各种方式,对其进行抵抗。这像不像一场新的人民战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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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作者近年为新质生产力企业提供顾问、咨询服务期间,重读《孙子兵法》的系列心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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